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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概览

来源: 添加时间: 2024-08-24

以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概览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2月21日至22日在沈阳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行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6项原则和1个总体目标、8个分项目标、10个方面新突破、50项重点任务及5项保障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要有突破”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决策部署,锚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决定,抢抓“十四五”后三年重要窗口期,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大干三年、奋斗三年,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以超常规举措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如期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三年行动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持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辽宁力量。

  ◆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发展。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更好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决不要带水分的 GDP,坚决不要带污染的 GDP,坚决不要带血的GDP。

  ――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思想大解放引领全面振兴新突破,着力在谋划改革发展思路上下功夫,在解决突出矛盾问题上下功夫,在激发改革创新活力上下功夫,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用心用力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系统观念,处理好抓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振兴发展行稳致远。

  ――坚持目标导向。保持战略定力,紧盯发展目标,创新工作思路,科学谋划超常规举措,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确保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敢于直面问题,善于打破僵局,在机遇面前主动出击,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在风险面前积极应对,依靠顽强斗争赢得发展主动。

  ◆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维护国家“五大安全”能力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成效明显,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营商环境实现根本好转,“一圈一带两区”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改善,形成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以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经济实力实现新跨越。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赶上全国水平,2024年超过全国水平,2025年如期实现“十四五”目标。

  ――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创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营商便利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健全,对外开放新前沿基本形成。

  ――区域发展形成新格局。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沿海与腹地良性互动,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区域协调性明显增强,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

  ――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安全能力实现新提升。保障国家安全能力显著增强,安全底线守得更牢,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三年行动保障措施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强化组织协调推动。省委成立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省政府成立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省级领导按照分工,对分管领域落实情况加强指导调度,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专班专人推进机制。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人大、政协及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贡献力量。

  实施督查考核评估。建立督查考核评估机制,细化考评指标,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评估。建立实时在线的督促督办系统,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实行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加强重大政策研究。密切关注国家战略导向和政策取向,提前做好政策需求研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坚持 “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加强与东北地区各省(区)沟通协作。研究解决共性政策难题。研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方案的解读和阐释,凝聚人心、形成共识,激发全省上下干事创业斗志。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反映三年行动中的新进展新成效,向外界展示辽宁的新气象新变化,释放良好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注重挖掘推广一批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以先进促后进,形成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

 


  

编辑/任引沁
审核/任引沁、张钟蓦、任引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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