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划
项目2016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自本年度起,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鉴定采取一年两次的方式,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受理一次。
本次结题鉴定的受理范围是2015-2016年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3-2014年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逾期未结和缓结项目。
二、结题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需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两份。
2.《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单独装订,一式两份。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课题立项通知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4.《结题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
5.《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课题研究报告》、《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于2016年4月18日前报送科研处(文件命名为:学院+教师姓名)。
相关表格请从辽宁教育科研网(http//:www.clner.com)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2016年4月18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科研处。
四、其他事项
每项课题收取结题评审费200元。
附件1: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2:《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
附件3: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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