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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20-04-28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rar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发展,提高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水平,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究经费项目基本情况

1.此类项目省教育厅要求限额申报。经校领导研究决定,数额的分配要倾向于艺术类学科发展建设需要,以各单位教师总数为基数进行限额分配,再进行公开遴选、择优推荐。限额申报情况如下:

单位

音乐

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服装

学院

美术学院

戏剧影视

与传媒学院

舞蹈

学院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创新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机关

限额

4

4

2

3

3

1

1

1

1

2.此类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引领、分类支持、突出成效、服务辽宁"的原则,支持目标导向类和自由探索类研究。

3.重点支持与疫情防控相关人用核酸、抗体、疫苗、细胞药物等相关研究。

4.教育厅将对巳结题项目质量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高校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二、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类别设置

科学研究经费项目主要包括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基础研究项目、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新型智库项目。

1.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科优势,自主设置重点攻关项目和服务地方类专项项目。

重点攻关项目主要围绕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含 5G 通信等)、生物医药(含新冠病毒等)、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辽宁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持性、战略性前沿科学问题研究以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卡脖子”问题等;支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研究 。

服务地方类项目主要面向“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开展对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民营企业以及服务政府决策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

2.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前沿科学问题开展自由探索, 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提升“双一流”建设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头科技供给和创新支撑。

3.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主要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吸引国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在省内从事博士后研究,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依托科研项目、一流学科和科研基地开展创新性研究。

4.新型智库项目主要支持已认定建设的高校新型智库以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为目标,发挥战略研究、资政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文化建设、公共外交的重要功能和作用,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理论和应用研究,为党和政府提供战略研究报告和政策建议。

三、项目立项有关规定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科学研究经费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资助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2.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科技计划支持或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此项目。已经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3.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已下拨的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 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四、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一)请各单位于5月6日下班前将限额申报的项目名称和主持人汇总报科研处。

(二)申报书与汇总表材料于5月27日下班前汇总报送科研处。

1.申报书5份(评审使用)

2.《2020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1份(各单位填写)

(三)计划6月初进行答辩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遴选后确定推荐的项目填写《**高校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2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省教育厅课题-姓名”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科 研 处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1. 项目申报书

2.2020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

3.**高校2020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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