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
2017—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工作,市社科联(社科院)组织申报2017-2018年度课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侧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引导社科专家学者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大连“两先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为副省级课题。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者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省情、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并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有市社科联(社科院)在研课题未结项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研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2017—2018年度课题要履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课题。经过评审,评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并对部分课题给予经费资助。立项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提前完成的课题可随时申请结项)。
三、申报要求
《课题指南》分为三类,一是“综合类”,二是“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类”,三是“文化产业专题类”,申报者须任选一类进行申报。课题指南中的题目起引导研究方向的作用,申报者结合课题指南方向进行选题、破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申报。
四、提交材料
1.申报者须填写《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7-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表》(简称申请表)4份(其中实名2份、匿名2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
2.务必填写《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7—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3. 请于2017年10月12日将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dykyc_2016@163.com
五、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原创,无知识产权的争议,所用数据应截至到2016年。课题结项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一份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华版(要求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应不少于30%),并且提交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申请结项时不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如课题完成人在研期间公开发表与所承担课题相近成果,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
科研处
2017年9月25日
附件:1.《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7—2018年度课题指南》
2.《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7—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请表》
3.《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7—2018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